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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接到很多讀者反应,長沙街頭出現了一群神秘的“攝影師”,他們專盯路面車輛,一旦發現違停等情況,就會用手中的相機快速“取証”,然后到相關部門舉報,以此獲取獎勵,“每个月收益相當可觀”。
自本年長沙“星城園丁”上線以來,交警部門每个月都會收到很多違法舉報,這對駕駛員形成为了強有力的震懾,但同時也引發很多爭議。有業內人士提出,隨手拍違章要加強引導,使之往康健有序的标的目的發展。
路邊臨停遭受神秘“攝影師”
8月15日上午,長沙的黃师长教师送小孩去銀雙路的某培訓機構,樓上下來發現一目生男人正用相機對著本身的車子摄影。黃师长教师便上前詢問情況,沒想到對方見黃师长教师過來,立馬遏制了手裡的活,快速離開了現場。
黃师长教师有點納悶,旁邊一店东告訴他,這是“内行”,幾乎每天在四周蹲點,“隻要看見有車違章就會上前摄影,然后舉報給交警以獲取獎勵。”
8月18日上午,記者來到銀雙路美林銀谷小區四周走訪發現,不到兩百米的路段上,集中了四五家培訓學校。“這裡市場很大。”很多美林銀谷小區業主向記者反应,小區四周最少有五個人,他們勤劳得很,幾乎天天的迟早岑岭時段,都會在這裡“值班”摄影。
“最汽機車借款,無聊的是,接人乃至人在車裡他們也拍。”這一點,讓車主們難以忍耐。
很多路段均有“攝影師”身影
不止銀雙路,其實在長沙很多路段,都活躍著他們的身影。
本年6月6日,在銀行上班的長沙市民曹师长教师收到一條違章短信提示。自以為開車還算“規矩”的他,馬上趕到交警部門核實情況,通過調取監控照片發現違章地點是在迎新路青園小學四周的一個拐彎處。
“當時右邊有一輛車別著我,是以壓到了實線上。”曹师长教师說,違章地點並沒有監控攝像頭,“而從照片的角度看,應該是有人在后面拍的”。
而長沙王师长教师的遭受與黃师长教师如出一轍。7月25日上午8時許,他將車子停在德思勤后面的迎新路上購買早饭,三分鐘后發現有騎電動車的男人正用相機對著他的汽車摄影。王师长教师立馬上前禁止,但對方二話沒說直接離去。
“攝影師”或受舉報違法有獎驅使
那麼,這些“攝影師”為奈何此熱衷拍違章呢?
原來,本年3月份,長沙交警依靠“星城園丁”APP開通了一個“隨手拍”車輛交通違法舉報平台。隻要通過“星城園丁”APP,每位長沙市民均可以參與到社會治理中來,如參與巡邏防控、交通違法舉報等,並可獲得獎勵積分用於購買、兌換商品。
值得一提的是,市民還可通過APP舉報交通違法,所舉報問題一經交警核實,可在7個事情往后領取舉報獎金,此中,舉報違法停車獎勵30元/次,舉報佔公交車道獎勵30元/次,舉報實線變道獎勵30元/次,舉報闖紅燈獎勵50元/次等等。每人每个月獎勵金額上限1500元。
但知恋人士告訴記者,雖然每人每个月獎勵金額上限為1500元,但“職業”舉報人可以通過注冊多個賬號的行為來獲取更多的獎金。
熱議
不克不及把“隨手”變成“職業”
長沙市民孫师长教师暗示,群眾舉報可以讓市民參與交通办理,在一些監控盲區和警力覆蓋不到的处所對交通違法者起到震懾感化,讓長沙的交通加倍通暢。
市民劉蜜斯也覺得這種監督颇有需要,“若是沒有違章,就不會有人拍,既然有這條規定出自體脂肪隆乳,來,那有人做這麼個事,那也無可厚非。”
“‘鼓勵舉報’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也可能出現舉報者成心誘使司機違法,從而進行摄影並獲取獎金,出現不良舉報的行為。”從事律師事情的王师长教师認為,應該出台相應的办法進行引導,這樣既可以鼓勵特定群體更積極發揮監督感化,又能防止使其淪為少數人的“職業”,變成他們的營利手腕或是謀生方法。
交警
群眾舉報內容會嚴格審核
“群眾舉報是長沙文明交通創建和交通办理一個首要的補充部门,通過社會和群眾監督來實現社會齊抓共管、社會協同共治。”
長沙交警相關負責人暗示,並非群眾一舉報就會被錄入處罰系統,交警部門會對群眾舉報的視頻進行受案、立案、証據審核,隻有合适非現場違法証據規定的,才會予以採用。
該負責人強調,為避免有專人從事拍違章行為,他們還專門制订了相應規定,每人每个月獎勵金額1500元封頂,並劃定了有用舉報路段和區域,且已被交警部門抓拍的違章不計入獎勵范疇。
别的,若是車主對於處罰存有異議,可以向交管部門提出復議申請,復議機關會在接到申訴后60天內作出復議決定。
鏈接
多地試水“隨手拍”
廣州曾被叫停
記者檢索發現,今朝已有多省市出台了類似舉報交通違法行為獎勵機制。
2017年,南昌市公安局交通办理局通過其官方網站及官方微信,發布 了“隨手拍舉報”信息。市民舉報視違法情景,最低獎勵20元,最高10000元。
2018年5月份起,哈爾濱市交管部門創建了交通違法“隨手拍”舉報平台,市民可向交管部門舉報交通違法行為,每件交通違法的獎勵金為10元至40元。
從2018年12月1日開始,廣西南寧市民在市區通過“隨手拍”舉報交通違法行為,每个月有機會獲得最高600元的獎勵。
2019年头,“無錫交警”微信公眾號推出“交通違法隨手拍”板塊,鼓勵和引導市民實時舉報,自上線運行以來,天天收到市民抓拍違法行為200余起。
當然,“隨手拍”也有被叫停的先例。2003年7月,廣州警方發布告示稱:“通常年滿16周歲具备彻底民事行為能力的廣州市民,均可在指定路段對來往機動車輛的違章行為進行拍攝,而所摄影片經過交警部門確認后,可獲每張20元的獎勵。”
2004年3月,廣州交警根據群眾拍攝的交通違章照片,認定車主有違章行為,對其處以100元罰款。但隨后車主以“行政違法行為証據須由執法機關獲取”為由上訴,同年12月,廣州市中院終審裁定該車主勝訴,認為調查取証是行政執法瘦小腹,機關行使處罰權的組成部门,不克不及拜托公民行使,並指出市民拍攝的違章照片隻能作為該車主涉嫌違法的線索,而不克不及直接作為公安機關交通办理部門行政處罰的証據。
最終,廣州交警不能不叫停“隨手拍”。(記者 李成輝 實習生 龔怡菲 覃久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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